王者战神江南林若兰免费阅读,电影《监狱《来的》妈妈》引争议,编[剧曾]称主演服刑期间就参演,律{师解}读-兴和县振泓遥百货店

电影《监狱《来的》妈妈》引争议,编[剧曾]称主演服刑期间就参演,律{师解}读

2026-05-19 22:06:28 朵小然 大尾巴猫 / 拓拔瑞瑞

近日,《监狱来的妈妈》电影引发争议。公开信息显示,该电影定档今年 5 月 30 日。电影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,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,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,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。

大河报记者注意到,电影编剧秦晓宇曾表示,赵箫泓监狱服刑期间,就参与了拍摄。

秦晓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其是从 2018 年 6 月开始筹备,为获得批准进入监狱采访拍摄,做了许多申请和办理手续的工作,最后得到了司法部相关部门的批准与支持。最初的想法,是拍摄关于监狱的纪录片,通过真实的影像来记录真实的监狱、真实的狱警和服刑人员。

电影预告片截图

服刑人员能否参与商业电影拍摄?对此,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,原则上绝对禁止,仅允许非商业性改造相关活动。《监狱法》明确,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,不得用于商业盈利。这起事件中,赵箫泓于 2019 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,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盈利性发行,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。

如果报备纪录片,实际拍商业片是否违法 ?

周兆成表示,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,所有进入监狱的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、内容和用途,且必须与审批一致。假如制作方最初以 " 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 " 申请司法部审批,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,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,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,扰乱了正常监管秩序。

据悉,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主演赵箫泓在 2019 年服刑期间参与拍摄,而影片是在 2021 年备案立项。

周兆成表示,根据我国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相关规定,拟摄制电影的法人、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。

也就是说,该法明确规定备案不得倒置。该片 2019 年开机、2021 年才完成备案,属于典型的 " 先拍后备 ",违反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的法定前置程序。

根据规定,应由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,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及专用工具;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,并处 5-10 倍罚款;不足 5 万元的,可处 25 万元以下罚款,且影片将无法获得合法公映许可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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